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已經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
那么,鄭州生活垃圾是怎么分類的呢?鄭州生活垃圾分為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廚余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有機類生活垃圾固體食物、蛋殼、瓜果皮核、茶渣等廚余垃圾和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廢棄的果蔬垃圾等。
可回收物,指適宜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廢棄物玻璃、紙類、塑料、金屬、大件垃圾和廢舊織物等。
有害垃圾,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其他垃圾,指除前三項以外的生活垃圾灰土陶瓷、廢棄衛生巾、一次性紙尿布、餐巾紙等難以回收利用的廢棄物。
需要注意的是,廚余垃圾要瀝干水分后,再投放至廚余垃圾收集容器。